元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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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紀事本末》,是明朝陳邦瞻紀事本末體編撰的,記載元朝歷史的史書,記述起自1280年,終至1368年,共4卷、27列目。

陳邦瞻之前,明代修《元史》,僅八月而成書,潦草殊甚。之後商輅等撰《續綱目》,不能旁徵博采,於元代史事亦多不詳。元史紀事本末的取材亦不出上書二書,故成就不如同為陳邦瞻所著之《宋史紀事本末》。[1]

《元史紀事本末》按時間編排,從《江南群盜之平》到《諸帥之爭》,但將蒙古立國到南宋被滅的部分收錄於《宋史紀事本末》,明朝亡元過程,以及北元歷史也是之為明朝歷史不予收錄,是以一代興廢之大綱,皆沒而不著。[2]韓林兒之死,多有隱晦。不過其對元代制度記載頗為明晰。其他治亂之跡,亦尚能撮舉大概,攬其指要。固未嘗不可以資考鏡也。[3]

注釋[编辑]

  1. ^ 《四庫提要》言:「明修《元史》,僅八月而成書,潦草殊甚。後商輅等撰《續綱目》,不能旁徵博采,於元事亦多不詳。此書采掇不出二書之外,故未能及《宋史紀事》之賅博。」
  2. ^ 《四庫提要》言:「元、明間事皆以為應入明國史,遂於徐達破大都,順帝駐應昌諸事,皆略而不書。夫元初草創之跡,邦瞻既列於《宋編》。又以燕京不守,元帝北徂,為當入《明史》。是一代興廢之大綱,皆沒而不著。」
  3. ^ 《四庫提要》言:「元代推步之法、科舉學校之制,以及漕運河渠諸大政,措置極詳。邦瞻於此數端,紀載頗為明晰。其他治亂之跡,亦尚能撮舉大概,攬其指要。固未嘗不可以資考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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