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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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坤(李坤)

大明刑部左侍郎
籍貫 河南寧陵縣
族裔 漢族
原名 李坤
字號 字叔簡,號心吾
出生 嘉靖十五年(1536年)
河南寧陵縣
逝世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
河南寧陵縣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吕坤(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字叔简,号抱独居士心吾新吾河南寧陵縣人(今属河南商丘),明朝官員、思想家,写有《呻吟语》,因被捲入國本之爭,“第一次妖書案”中,有心人說呂在阿諛鄭貴妃,吕坤怒而辭官返鄉,官至刑部侍郎。天啟初年,追贈刑部尚書

生平[编辑]

据《吕李姓源碑》载,其先祖是元末菜农,因向明军报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奖赏,并詔其回鄉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诏中误将“吕”姓写作“李”。至吕坤时,方上奏将“李”姓改回“吕”姓。

嘉靖四十年(1561年),呂坤中河南乡试第三,隆慶五年(1571年)會試中式,但因母親去世,回鄉服喪。万历二年(1574年)守喪期滿,補應殿试,中三甲第50名,同赐进士出身,出任山西省襄垣知县,萬曆四年(1576年)調大同縣知县。萬曆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後多年沒有升遷,於此期間結識楊東明 (萬曆進士),呂坤長子呂知畏並娶東明長女為妻。[1]萬曆十五年(1587年)升任山东濟南道参政。萬曆十七年(1589年)遷按察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升陕西右布政使,隔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2]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吕坤升左佥都御史,次年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轉左[3]。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上《憂危疏》劝明神宗励精图治:“自萬曆十年以來,無歲不災,催科如故。……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采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呂坤還在疏中言採礦一事:“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皇帝不予理會。

呂坤在山西按察使时,輯錄歷史上的賢媛淑女事跡,撰成《闺范图说》,由宦官陳矩帶入宮內,受到明神宗贊賞。之後朝廷出現國本之爭,朝臣支持皇長子常洛,但神宗寵信鄭貴妃,並打算把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常洵立為太子。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題《憂危竑議》,號稱《閨範圖說》之跋,廣傳京師。文中稱呂坤與外戚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等九人結黨依附鄭貴妃。给事中戴士衡弹劾吕坤通过郑承恩向郑贵妃献书,交结宫禁,包藏祸心。最後御史趙之翰進言,認為武英殿大学士张位為主謀,張位被免职,張的人馬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国子祭酒刘应秋出京,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谪戍典史,是為“第一次妖書案”。[4]

呂坤對官場黑暗深為不滿,称病退休。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病逝于家,之前将其未刊行的手稿焚烧。卒葬宁陵县东南[5]。天啟元年(1621年),追赠为刑部尚书[6]

學術思想[编辑]

呂坤反對朱熹理氣二分說,厭惡理學家中虛偽、迂腐、淺薄的末流,希望越過理學佛學道家法家以回歸先秦儒學,甚至肯定「我只是我」,以個人體驗發揮儒學。他誇大了禪學對理學的影響,以為程顥王陽明「皆自憚悟入」。[7]

他在哲学上坚持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只是一气聚散,更无别个。”(《呻吟语·天地》)“道器非两物,理气非两件,成象成形者器,所以然者道;生物成物者气,所以然者理。”(《呻吟语·谈道》)批判了理学家把道与器、理与气分割开来和“理在气先”等说法。他提倡独立思考,对于传统圣人之论多有怀疑。理学佛教道教都有偏颇之处。

著作[编辑]

  • 呻吟语》,成书于1593年的笔记体哲学著作
  • 《去伪斋文集》
  • 《实政录》(内含《乡甲约》,见乡约[8]
  • 《交泰韵》,音韵学著作
  • 《阴符经注》
  • 《小儿语》
  • 《近溪隐君家训》明万历辛卯(公元1591年)石碑保存太原双塔寺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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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呂坤,《呂坤全集》,(北京,中華書局,2012),〈楊晉庵文集序〉,頁91
  2. ^ 《呂坤全集》,〈自篹墓誌銘〉頁532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呂坤,字叔簡,寧陵人。萬曆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有異政。調大同,徵授戶部主事,歷郎中。遷山東參政、 山西按察使 、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居三年,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左、右侍郎。
  4. ^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初,坤按察山西時,嘗撰閨範圖說,內侍購入禁中。鄭貴妃因加十二人,且為製序,屬其伯父承恩重刊之。士衡遂劾坤因承恩進書,結納宮掖,包藏禍心。坤持疏力辨。未幾,有妄人為閨範圖說跋,名曰憂危竑議,略言:「坤撰閨範,獨取漢 明 德后者,后由貴人進中宮,坤以媚鄭貴妃也。坤疏陳天下憂危,無事不言,獨不及建儲,意自可見。」其言絕狂誕,將以害坤。帝歸罪於士衡等,其事遂寢。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坤剛介峭直,留意正學。居家之日,與後進講習。所著述,多出新意。初,在朝與吏部尚書孫丕揚善。後丕揚復為吏部,屢推坤左都御史未得命,言:「臣以八十老臣保坤,冀臣得親見用坤之效。不效,甘坐失舉之罪,死且無憾。」已,又薦天下三大賢,沈鯉、郭正域,其一即坤。丕揚前後推薦,疏至二十餘上,帝終不納。福王封國河南,賜莊田四萬頃。坤在籍,上言:「國初分封親藩二十有四,賜田無至萬頃者。河南已封周、趙、伊、徽、鄭、唐、崇、潞八王,若皆取盈四萬,占兩河郡縣且半,幸聖明裁減。」復移書執政言之。會廷臣亦力爭,得減半。卒,天啟初,贈刑部尚書。
  7. ^ 王煜:《明清思想史散論》(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1),〈呂坤的太極(元氣)一元論與自(必)然、當然、偶然說〉,頁61-62。
  8. ^ 王汎森. 中国近代思想学术的谱系. 中国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18-02: 181-187. ISBN 9787542661081. 

外在链接[编辑]

官衔
前任:
王職
明朝大同縣知縣
1575年-1578年
繼任:
連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