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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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貞明

大明尚寶司少卿
籍貫 江西廣信府貴溪縣
字號 字孺東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萬曆十八年(1590年)
親屬 徐九思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徐貞明(?—1590年),字孺東江西廣信府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

生平[编辑]

嘉靖四十年(1561年)江西鄉試第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1][2]。初授浙江山陰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拜為工科給事中,四年三月以事降三級。歷升兵部職方司主事,十一年十月改任尚宝司丞,上书建议兴修河北水利工程,在北方推行水田种植水稻,来减轻东南漕运压力。兵部尚书谭纶赏识他,推荐他为尚宝司少卿,实地勘探水利之事。十三年九月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招募民工在永平等地区垦田39000多亩。他的兴修水利计划被勋戚宦官阻碍,他辞官回家,著作有《潞水客谈》[3]

家族[编辑]

曾祖徐壽寧;祖父徐鑾,贈工部署員外郎;父徐九思,曾任高州府知府。嫡母周氏(封安人),生母王氏[4]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西通志》:徐贞明字孺东,贵溪人。父九思。贞明举隆庆进士,知浙江山隂县,徴为工科给事中,累迁尚宝司丞,初贞明上水利军班二议谓陜西河南故渠废堰在在有之山东诸泉引之率可成田而畿辅诸郡或支河所经或涧泉自出皆足以资灌溉北人未习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兴也今诚于上流疏渠浚沟引之灌田以杀水势下流多开支河以泄横流其淀之最下者留以潴水稍髙者皆如南人筑圩之制则水利兴水患亦除矣其议军班则言东南民素柔脆莫任逺戍今数千里勾军离其骨肉而军壮出于户丁幇解出于里甲每军不下百金而军非土著志不久安辄赂卫官求归卫官利其赂且可以冒饷也因而纵之是困东南之民而实无补于军政也宜仿匠班例军户应出军者嵗徴其钱而召募土著以足之便事皆下所司又著潞水客谈凡十有四利谭纶见而美之谓其说必可行已而顺天巡抚张国彦副使顾养谦行之蓟州永平丰润玉田皆有效乃进贞明少卿赐之勅令往㑹抚按诸臣勘议时御史苏瓒方奉命巡闗复献议曰治水与垦田相济未有水不治而田可垦者畿辅为患之水莫如卢沟滹沱二河源逺流长又合深易濡泡沙滋诸水散入各淀而泉渠溪港悉注其中以故髙桥白洋诸淀大者广围一二百里小亦四五十里每当夏秋淫潦膏腴变为泻卤菽麦化为萑苇甚可惜也今治水之䇿有三浚河以决水之壅疏渠以杀淀之势撤曲防以均民之利而已帝并下贞明乃躬歴京东州县相原隰度土宜周览水泉条列事宜以上户部尚书毕锵等力赞之遂命贞明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有司挠者劾治贞明乃先诣永平募南人为倡至明年二月已垦至三万九千馀亩又遍歴诸河穷源竟委将大行疏浚。而奄人勋戚之占闲田为业者,恐水田兴而已失其利也,争言不便,为蜚语闻于帝。御史王之栋,畿辅人也,遂言水田必不可行,乃谕令停役,而欲追罪建议者,用阁臣言而止。贞明乃还故官,寻乞假归,十八年卒。贞明识敏才练慨然有经世志京东水田实百世利事初兴而即为浮议所挠论者惜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桐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571年-1575年
繼任:
張明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