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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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炳安(?年—1744年),或作阿秉阿[1]哈達瓜爾佳氏西安駐防正红旗满洲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甘肅寧夏道

生平[编辑]

康熙五十年(1711年),中式辛卯科順天鄉試文舉人。授吏部堂主事。因軍功議敘,推陞兵部員外郎雍正年間,隨寧遠大將軍岳鍾琪出征巴里坤,奏放為前鋒翼長。後總理蔡巴什屯田事務。升補甘肅涼莊道[2]

乾隆初年,川陝總督查郎阿委任阿炳安與榆葭道王凝共同總理涼州莊浪滿城及衙署工程。三年(1738年),涼州、莊浪滿城竣工,查郎阿奏稱節省工料銀三萬二千九百餘兩,阿炳安獲乾隆帝嘉獎。[3]十一月二十四日(1739年1月3日),寧夏府發生大地震。[4]

四年(1739年),調任甘肅寧夏道[5]

五年(1740年)五月,阿炳安受命主持新城修建工程。六年(1741年)六月,竣工。[4]

九年(1744年),因辦理寧夏城工程侵貪工料銀,被參劾,革職[2],隨後病死。[6]五月,大學士兼管川陝總督慶復奏報,已故阿炳安在莊浪道任內侵冒寧夏城工帑銀,由弟弟納阿認贓二萬餘兩。根據榆葭道王凝禀稱,莊浪滿城實際用工料银十萬一百六兩九錢零,較原估預算節省很多,王凝曾將帳冊前任巡撫元展成,但被元展成喝斥、勒令回任,將剩餘銀兩與建材交阿炳安收領,任憑阿炳安造冊報銷;乾隆帝認為查郎阿包庇阿炳安,諭令如有阿炳安未繳清的贓銀,由查郎阿代賠。[7]

十年(1745年)十一月,經督撫查出阿炳安贓私銀兩達五六萬兩,已開始追賠;巡撫黃廷桂再奏報,阿炳安在工程期間剋減土方磚灰等項銀一萬三千餘兩,而且城基土牛並未按照預估刨除清運,卻冒銷銀一萬二千餘兩,以及經手修建的城牆倉庫均有出現龜裂損壞,應勒令限期重修。乾隆帝諭:「阿炳安當寧夏被震之後,乘此災傷,肆其侵噬,貪狡百出,情殊可惡」,令西安將軍博第陝西巡撫陳宏謀查抄阿炳安在西安的家產,以備賠修公項之用。[8]

十二年(1747年)二月,慶復奏報審訊故道阿炳安侵帑一案,西安駐防協領德明招認收寄部分銀兩,但銀數不符,仍繼續追查金流;又阿炳安家人蘇勒供稱乾隆四年正月,阿炳安曾用木匣盛裝四千兩銀送給大將軍查郎阿家人安七,由安七轉呈查郎阿收受,但僅是蘇勒一面之詞,尚未證實。[9]

十四年(1749年)五月,上諭軍機大臣等:「原參革寧夏道阿炳安侵冒城工一案,查原估寧夏等三城工費共一百二十餘萬,而阿炳安開銷僅及其半,即云出於撙節,亦斷無節省過半之理。如係他人估計,而阿炳安承辦,則節省實多。如即係阿炳安所估,則是有意浮開,轉藉節省之名,以為冒銷之地。其居心狡詐,殆不可問。況該省官員甚多,委辦自不乏人,何以三處城工皆委阿炳安一人辦理?其中不無情弊。著傳諭總督尹繼善、巡撫鄂昌,令其查明原案,並將寧夏等城工原估何人,及該撫等疏內所稱多有損裂之處,現在情形若何、是否堅固,逐一具摺奏聞。至阿炳安業經身故,其應賠之項亦已交清,朕不過欲悉其顛末,以見外省工員藐法營私之弊。且陝省現有應辦城工,該督撫等亦當以是為鑑,留心稽察。」[10]十月,尹繼善、陳宏謀覆奏:「緣寧夏、涼州、莊浪三處城工,共原估、續估銀一百二十六萬五千五百餘兩,除未經動用銀二十五萬六千四百餘兩外,實在節省銀四十萬六千餘兩。雖三處城工俱非阿炳安原估,而一切工程勒令匠夫並日趕辦,又剋扣腳價、科派里民,巧取節省之名,陰為自私之計,皆出之阿炳安一人。內莊浪城工雖係榆葭道王凝分辦,亦係阿炳安主持。今阿炳安業經參革病故,所有三處城工損裂之處,一併著落伊弟納英阿修補,其工價即在阿炳安家產變價餘剩銀內支給。」然乾隆帝懷疑覆奏的說法是「併案罪歸一人」。[11]

十五年(1750年),因阿炳安將部分贓銀交給弟弟塞得立(色得禮),塞得立又寄交德明,德明趁機侵用贓銀而被刑部判處絞監候[12]

家庭及關聯[2][编辑]

  • 祖父:沙必漢,三藩之亂時隨從出兵招撫王輔臣,事後駐防西安,誥贈光祿大夫
  • 祖母:托活洛氏,誥贈一品夫人
  • 繼祖母:烏宗氏,誥贈一品夫人。
  • 父:額思圖,閑散,誥贈光祿大夫。
  • 母:伊爾根覺羅氏,誥贈一品夫人。

阿炳安行一,有五弟:

子嗣[编辑]

有三子:

参考文献[编辑]

  1. ^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乾隆九年武英殿本),卷三,葉三。
  2. ^ 2.0 2.1 2.2 恩齡編,《正紅旗滿洲哈達瓜爾佳氏圖譜》(道光二十九年殿本)。
  3.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十九,乾隆三年戊午,五月己巳。
  4. ^ 4.0 4.1 王曙明著,〈试论乾隆三年宁夏府大地震的荒政实施〉,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7卷第4期(西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07年7月),頁121-126。
  5. ^ (嘉慶)《寧夏府志》卷九,職官,葉四十七。
  6. ^ (嘉慶)《寧夏府志》卷九,職官,葉四十七,載寧夏道任期至九年。《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五,乾隆十二年丁卯,二月庚寅,載其病死。
  7.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乾隆九年甲子,五月丙午。
  8.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乾隆十年乙丑,十一月戊辰朔。
  9.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五,乾隆十二年丁卯,二月庚寅。
  10.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乾隆十四年己巳,五月甲寅。
  11.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一,乾隆十四年己巳,十月乙巳。
  12.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四,乾隆十五年庚午,冬十月辛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