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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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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K.Y.K.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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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or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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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antec2000、Lv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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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mantec200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釣魚臺列嶼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条目《釣魚臺列嶼》中,先是无视既有共识,坚持要片面添加经共识早已删除的内容,在讨论页胡搅蛮缠,即WP:IDIDNTHEARTHATWP:DISRUPTSIGNS行为(见Talk:釣魚臺列嶼#尊重既有共识Talk:釣魚臺列嶼#再次重申并告诫尊重既有共识),之后又删除有来源的重要内容语句(Special:Diff/87538053)等。
  • 在条目《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中,在章节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海峽兩岸政府和学者觀點,在有主语非常明确的“两岸官方均主張......根据早至1403年的《順風相送》......”,非要添加上原创总结型评论“(中方认为成书于1403年)”(Special:Diff/87495842),等于把非中方两岸的观点原创研究评论的塞到中方观点的章节里,而且还是中文语法上的语病,。
  • 整个来讲,这两个条目多年来已经比较稳定,该用户并没提供任何新的动态或内容,只是以明显的日本方面观点的倾向,炒冷饭,扰乱条目。或许应举报于WP:ANM,现在先举报于此,敬请管理员关注明察,谢谢。
  • 发现人:Lvhis留言2025年6月4日 (三) 02:54 (UTC)[回复]
    cc @Happyseeu---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4日 (三) 09:39 (UTC)[回复]
    该用户的虚假指控恰好反映了其自身的破坏性编辑模式:
    一、Lvhis在钓鱼台列屿条目
    1. 反复删除客观事实
    反复删除人民日报关于岛屿归属报道的简短提及,将对历史事实的客观陈述歪曲为"日本外务省解读"和"POV"推动。并在被本人严正驳斥后依然拒绝接受,转向狐假虎威的“破坏共识”的恐吓策略。
    2. 歪曲历史共识
    引用13年前的讨论,但故意曲解其主旨。
    原讨论:建议将主权争议的详细论述移至专门条目
    Lvhis的曲解:禁止在主条目加入提及任何自己不喜欢的历史事实,并宣称提及这些简短事实的行为是在推动pov。有意混淆“观点解读”和“客观事实”的区别。
    3. 双重标准
    多次歪曲维基规则,以“构成宣传”为由删除日文和英文等非中文来源(尽管这些来源仅用于佐证并无争议的事实),同时却保留中国政府和官媒来源,并且甚至用这些来源支持与钓鱼岛无直接关联的地图注脚等冗余的解释性内容(仅用于辩解场合。根据Lvhis自己搬出的讨论存档的建议,这些涉及详细争论的内容本应移动至主权问题条目)。
    4. 拒绝沟通
    在讨论页被反复询问"何处禁止加入历史事实"时顾左右而言他,持续回避问题。无视本人指出"事实≠观点"的基本区别,持续复读同样虚假指控(声称本人破坏“共识”),回避实质讨论。将其个人偏好版本称为"既有共识",并使用不文明词汇、威胁其他编辑"给与警告",仿佛自己拥有条目所有权和管理执法权。
    二、Lvhis在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条目
    同前条目一样严重违反NPOV,反复以“违反语法”和“原创研究”为由,反对加入对存议陈述的归属性表述("中方认为xxxxx")。无视本人在讨论和编辑摘要的详细讲解和追问,复读车轱辘话、无差别回退本人符合NPOV的编辑。
    完整讨论记录请见相关讨论页。建议管理员审查该用户涉嫌破坏的系统性POV推动行为。--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4日 (三) 10:58 (UTC)[回复]
    请停止使用AI来生成回复。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11:04 (UTC)[回复]
    [注:在我回复後Symantec2000又修改了留言(87585305)。]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4日 (三) 11:27 (UTC)[回复]
    ai懂得来龙去脉?--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4日 (三) 11:41 (UTC)[回复]
    不要擅自做出这样的假定,至少也要具体论证哪里可疑了。--💊✖️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11:47 (UTC)[回复]
    @Symantec2000:你个人没有资格推翻既有共识,除非有新的共识形成,这个共识并没过时。那个共识的形成本编是参与者之一,你也没有资格解释和定义。现把那个共识讨论形成的修订间差异的链接放在这里 #關於本條目的修改建議,#最近一次修改中删去的部分,因为形成了共识,维基人WillKinou才大段的删除了“各方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申明的詳細內容”和“保釣運動相關的內容”,在“修改中删去的部分”,包括你现在炒冷饭想加回去的,当时删掉的是“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1953年在一篇题为《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的文中,寫有「琉球群島包括……尖閣諸島」(但未提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日本認為這足以說明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俱承認釣魚台為日本領土。...... 至于1953年的那篇文章,中方经查该文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文中“嘉手纳”被按日文发音翻译为“卡台那(译音)”即是证明,称该文不能代表中国政府有关钓鱼岛归属的立场<ref name="刘江永">”。在反反复复告诉你既有共识之后,你依然我行我素,或者在条目中加回去经既有共识已删掉的内容(而且是片面的内容),或者在讨论页胡搅蛮缠,即WP:IDIDNTHEARTHATWP:DISRUPTSIGNS,在这里你又重复你这种胡搅蛮缠及无视共识的行为,就晾在这里吧。--Lvhis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0:32 (UTC)[回复]
    对于你歪曲讨论,擅自发明“共识”的论调,本人已经反复驳斥过多次了,阁下依然在这里置若罔闻、重复无效论点,明显WP:IDIDNTHEARTHAT。尤其是你自封“共识解释官”的言论,维基百科什么时候规定参与者拥有永久解释权了?共识的含义应通过文本本身判断,而非某个参与者的单方面歪曲。
    此处再次重申,你自己贴出的链接恰好完美证明了你在曲解共识和偷换概念:
    1、WillKinou的原话:
    “建议删去各方对钓鱼台列屿主权申明的详细内容,仅注明有主权争议”
    显然,2012年的讨论,从未要求移除任何特定事实,只是主张不要展开各方观点的详细论述。
    2、然后再看看你引用的被删除片段(事实上当时被删除的是一整个名为“争议焦点”的章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1953年...日本认为这足以说明...至于1953年的那篇文章,中方经查该文是..."
    显然,这是一整段包含争论和反驳的详细内容,正是有关主权争论的观点解读,符合移至专门条目的共识。这再次说明2012年讨论的共识是删除详细的争论段落。然而到了你的口中,却成了禁止提及客观事实,很明显是在偷换概念。
    3、更值得注意的是,细看差异链接,在当时被删除的整个名为“争议焦点”章节中,同样包括删除了围绕马关条约和波茨坦公告的详细争论。然而现条目里却依然有提及和介绍马关条约和波茨坦公告的语句,甚至还有各方对此的观点陈述。如果按照你歪曲“共识”的方式,那么这些内容也应该删除。但是显然现条目并没有这么做。这再次说明当时讨论的主旨是避免详细的争论展开,而非禁止提及任何能够衍生出不同解读和争论的客观历史事实。同时你的选择性“执行”(您自己发明的“共识”)也恰恰暴露了真实意图:保留自己认可的内容、删除不喜欢的内容,然后用“共识”做挡箭牌。
    说白了,你这是偷换概念却反被自己搬来的“救兵”抓了个现行。
    4、我添加的人民日报1953年内容:
    简短事实陈述(一句话),非详细论述,完全符合保留标准。
    反观你的行为:
    保留与钓鱼岛无关的大段地图注脚解释(违反移除详细争论的真正共识)、反而禁止他人简短事实提及(歪曲“共识”搞内容审查)、选择性适用自己歪曲的“共识”(违反诚信原则)
    是谁在违反共识,一目了然。--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8:4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我感覺和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5年3月#Lvhis、Invisible Troll的情況有些相似🤔---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8:52 (UTC)[回复]
    不评论条目内容(反正我也不熟)。Symantec2000也是两三次有提醒对方保持文明,结果对方还是这副德行,建议干脆双方都提报吧,我看这你来我往时间间隔上虽然不构成3RR,但3RR不是配额,考虑到争议持续到好几天了,且考虑主题本身的敏感性质,视情况有必要所有的参与方都要被提报。--💊✖️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5:56 (UTC)[回复]
    已代为追加提报,理由见上。--💊✖️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6:18 (UTC)[回复]
    感谢,但是本人刚刚已经自行提报。--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7:13 (UTC)[回复]
    没必要这样子啊,你看同一页面别的讨论中的编辑争议都是类似我这样搞法的。另及,查编辑记录留意到双方近期每天上线编辑时间段都有限,且每次上线都是围绕钓鱼岛相关条目进行,几乎等同于每天一次你来我往,综合考虑到钓鱼岛议题本身极大的争议性,个人认为有必要针对此案特别收紧回退次数限制,双方必须达成共识才能进一步采取相应修改,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管理员应采取全保护条目、编辑禁制等措施。--💊✖️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11:22 (UTC)[回复]
    (*)提醒@Happyseeu涉及本轮争议的地方也暂时别动了,优先讨论争取共识,否则一并提报。--💊✖️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11:47 (UTC)[回复]
    我有意避開有爭議的地方,對本條目只進行無爭議的編輯。沒看到雙方對我的編輯沒有異議嗎?--歡顏展卷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15:59 (UTC)[回复]
    抱歉没细看,不过留意到你也有参与争议的讨论,还望继续保持谨慎。--💊✖️2️⃣3️⃣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16:31 (UTC)[回复]
    据布告板排版共识、网页排版无障碍要求等调整了格式和位置。编辑前页面显示见固定版本87598339。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5日 (四) 07:21 (UTC)[回复]

  • Lvhi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钓鱼台列屿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双重标准使用来源:在钓鱼台列屿条目,用户Lvhis以“外务省视角解读”、刊登于人民日报的文章不是“中国政府官方正式文件”等论点为由[2],反复删除对人民日报1953年报道内容的简短陈述(Special:Diff/87371570Special:Diff/87401100)。值得注意的是,该用户另一边又在紧邻句子中编辑同样来自人民日报的观点(Special:Diff/87371570)。用户Lvhis对同样来源使用不同标准(删除不利内容、保留有利内容),单方面决定什么可以保留,将平实准确的客观事实陈述说成是“外务省视角解读”,并且在讨论中回避实质回应、重复无效论点,持续无正当理由反复回退,明显涉嫌违反WP:NPOVWP:OWNWP:AGFWP:IDIDNTHEARTHAT等方针。
    2、曲解讨论,发明共识:在“外务省解读论”遭驳斥后,用户lvhis又转向发明“既有共识”和恐吓策略,错误引用2012年的讨论,并歪曲其原意,坚持混淆事实和观点解读,声称加入简短客观的事实性陈述违反“既有共识”[3][4],明显违反WP:GAMEWP:CONSENSUSWP:OWN
    事实上只要真正阅读过该用户所“援引”的历史讨论,就会发现其所谓当年的“共识”,只是主张把有关主权争论的详细论述移动至“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条目以减少当时该条目的冗余,而非禁止加入特定客观历史事实。因此讽刺的是,真正违反了自己搬出的讨论共识的,恰恰是坚持加入与岛屿本身并无直接关系、属于详细争辩内容的地图注脚的lvhis本人 (Special:Diff/87550145)
    3、选择性删除非中文来源:同在钓鱼台列屿条目,在本人为缺失来源的段落补充多个语种的来源后,用户Lvhis又滥用WP:SOAP概念,以“使用日本官方来源”、“推动宣传”为由,曲解WP:RS#非中文来源方针[5],大幅删除(佐证地图标记等事实性陈述的)多个日文和英文来源 (Special:Diff/87515016Special:Diff/87550145Special:Diff/87576341),明显违反WP:NPOVWP:V以及WP:GAME
    值得注意的是,同个段落即存在着被中国外交部援引的中国官媒来源,且该文章被用来支持与钓鱼岛无关的,即不符合共识的冗余性辩解内容(地图角落的注脚)。但用户Lvhis反称其为不得删除的“重要语句”(Special:Diff/87550145)。
    4、阻挠中立性编辑:另在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条目,用户lvhis反复以“违反语法”、“原创研究”等无效论点为由,回退、阻挠本人为存议观点添加恰当的归属性表述(即“中方认为…”)的正当编辑,甚至反手将中性的“认为”改为断言性质的措辞“指出”。这些行为同样明显违反WP:NPOVWP:IDIDNTHEARTHAT。(Special:Diff/87490416Special:Diff/87500888Special:Diff/87550193Special:Diff/87576322)
    5、讨论页行为:在讨论区,面对本人详细讲解和反驳质问,用户Lvhis在无法给出任何实质性回应的情况下,选择反复单方面复读“违反共识”、“不符合语法”等无效论点,并佯装管理员使用警告性语气对本人进行恐吓(Special:Diff/87559758),使用"嘚嘚"等贬损性词汇,反向指控本人扰乱,明显违反WP:IDIDNTHEARTHATWP:OWNWP:CIVILWP:AGF
    综上,用户Lvhis的以上行为构成明显的系统性pov推动和涉嫌扰乱,提请管理员审查为盼。
  • 发现人: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6:49 (UTC)[回复]
    据布告板排版共识、网页排版无障碍要求等调整了格式和位置。编辑前页面显示见固定版本87598339。 ——自由雨日🌧️❄️ 2025年6月5日 (四) 07:21 (UTC)[回复]
    @Symantec2000:这是你没有什么新鲜东西的诬告性举报。这里也再次重申:你个人没有资格推翻既有共识,除非有新的共识形成,这个共识并没过时。那个共识的形成本编是参与者之一,你也没有资格解释和定义。现把那个共识讨论形成的修订间差异的链接放在这里 #關於本條目的修改建議,#最近一次修改中删去的部分,因为形成了共识,维基人WillKinou才大段的删除了“各方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申明的詳細內容”和“保釣運動相關的內容”,在“修改中删去的部分”,包括你现在炒冷饭想加回去的,当时删掉的是“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1953年在一篇题为《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的文中,寫有「琉球群島包括……尖閣諸島」(但未提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日本認為這足以說明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俱承認釣魚台為日本領土。...... 至于1953年的那篇文章,中方经查该文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文中“嘉手纳”被按日文发音翻译为“卡台那(译音)”即是证明,称该文不能代表中国政府有关钓鱼岛归属的立场<ref name="刘江永">”。在反反复复告诉你既有共识之后,你依然我行我素,或者在条目中加回去经既有共识已删掉的内容(而且是片面的内容),或者在讨论页胡搅蛮缠,即WP:IDIDNTHEARTHATWP:DISRUPTSIGNS,在这里你又重复你这种胡搅蛮缠及无视共识的的行为,就继续在此表演吧。
    关于《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中你的不当行为,你是假装不懂中文语法!“两岸官方均主張...... 根据早至1403年的《順風相送》”就是根据来源本意转写的,如果你改成“两岸官方均主張...... 根据成书于1403年的《順風相送》”也可以,但你添上一个加括号的“(中方认为成书于1403年)”,在这个章节里就是评论性语句,是你的原创!如果在别的章节,如在日本观点的章节,写上“中方认为成书于1403年......., 而日本XXX反驳.....”,或者你另开一个并非专门叙述中方观点的章节,以中立语气根据来源列出对《順風相送》成书年代的不同说法,包括“中方认为成书于1403年”这样的语句,就没问题。你偏不这样做,就是抱着扰乱维基的动机扰乱条目。--Lvhis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22:20 (UTC)[回复]
    @Symantec2000:关于你添加不必要的来源,根据对《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补充说明《维基百科:引注炸弹》,你就是借添加不要的来源实现你违反WP:SOAP的目的。--Lvhis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22:35 (UTC)[回复]
     警告:好了,你俩都别再继续拉扯下去了,有必要再强调此例属于0RR中所提到的“一些争议议题”的情形,先讨论争取共识,建议管理员立即回滚至争议前的稳定状态并全保护条目,或者对两个人都采取编辑禁制先不给他们编辑这两篇条目(推荐后者因为Happyseeu说自己近期已经有意避开争议的地方进行编辑),还有就是希望管理员再看到有违反文明的行为的,轻则警告重则封禁。--💊✖️2️⃣3️⃣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2:18 (UTC)[回复]
    关于你的最新回退,请您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该段落原本无来源,在我添加了5个来源后,你却唯独反复删除非中文来源。如果真是“引注炸弹”,为何只删日英文来源?这是在拆弹还是在筛选?您认为自己有权裁定哪些来源属于多余?
    2.被你删除的日英文来源仅用于佐证清楚明确的特定事实,而非支持和宣扬立场观点,请问这何以构成WP:SOAP?
    3.您称使用日方官方来源构成宣传,但同段落中亦使用中国官媒人民日报上的观点文章作为来源,为何这又不构成宣传了?
    4.您称使用日本官方来源构成宣传,但日本共产党是万年在野的边缘党派组织,没有实际政治权力,如何构成“日本官方”?
    5.您称使用日文来源构成宣传,怎么又顺手删除了华盛顿时报英文来源?
    6.您找各种理由选择性删除该段首句的日英文来源,为何同时又顺手将第二句修改为来源中不存在的原创表述——“标为美国琉球民政府托管”?请问哪个来源支持这种原创总结?
    你第一次以日本官方来源构成WP:SOAP为由选择性删除来源,现又以“引注炸弹”为由重复同样操作,前后理由都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显然只是为了删除自己不喜欢的来源寻找借口。--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回复]
    (!)意見其他我不知道,但針對第六點Lvhis明顯有WP:OR的問題。句子來源(地圖)明顯標示了'尖閣群島',Lvhis的改動的確不合理---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8:41 (UTC)[回复]
    @Ghostingb发表观点就行,这种状况下你就编辑条目不妥吧……别把自己卷入麻烦当中,等有了明确的结论再改也不迟。--💊✖️2️⃣3️⃣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1:34 (UTC)[回复]
    Well ok---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回复]
    @Ghostingb阁下请注意《维基百科:引注炸弹》中有这么一句:“有时引用甚至没必要:对于一个客观上存在的事实,如果可以使用常识判断,则甚至可以无需引用注釋”。关于两岸早年的地图曾标示“尖閣群島”这一句,因为在《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中有详述有来源,《釣魚臺列嶼》条目中这一句几乎已是常识,长期以来也没有人以WP:OR质疑,加来源可以,加上两岸既有的中文来源已足够,@Symantec2000故意要加日本官方的来源,就是意图WP:SOAP宣传日本官方的观点。另外@Ghostingb阁下您请注意,我的改动只删除了违反维基百科:引注炸弹WP:SOAP的多余的来源,中文来源仍在那里,所以您的所谓“明顯有WP:OR的問題”不存在,您的回退是个误回退,抱歉要被回退了。
    另外,我部分同意@Liu116阁下的意见:“建议管理员立即回滚至争议前的稳定状态并全保护条目”,之前的稳定状态也是表明维基社群长期对此条目的一种默认共识,用户@Symantec2000对此条目并没有什么新的动态更新,实质是扰乱这个条目。--Lvhis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2:51 (UTC)[回复]
    釣魚臺列嶼条目Symantec2000编辑前上一个稳定的版本是5月2日,然而我发现那个版本当中,涉及争议的其中一个段落是没有来源的,所以我就没回退到那个版本当中。我决定对此条目提请全保护。另及,关于引注炸弹的问题,最主要还是看每一个来源各自独特的作用是什么,比如A来源只说大陆有资料曾用过“尖阁诸岛”、B来源只说台湾有资料用过“尖阁诸岛”,那么A、B来源都不能移除;若C、D、E来源的作用是在证明同样的东西,那么这三个来源一般挑一个用就行;但若是F、G、H来源尽管都在证明同样的事情,但考量到主题本身的性质,例如涉及到政治争议、战争等,刚好F、G、H代表不同阵营,部分读者往往会怀疑不同阵营说法不一,那么F、G、H在这里就又都全部都要了。--💊✖️2️⃣3️⃣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3:46 (UTC)[回复]
    同意您的观点,我再稍微进行一下补充:
    WP:引注炸弹中的“常识”是指如“太阳从东边升起”、“中国位于东亚”这类为大众普遍认知的公共知识。而50-60年代中国的地图将相关岛屿标识为“尖阁诸岛”显然不属于“常识”范畴,而是需要佐证的历史细节。
    而某些特定历史细节,虽然事实本身比较清晰明确,但是因为涉及到国际议题和争端,读者往往会怀疑各方说法不一,因此有必要使用多方来源作为交叉验证和增加可信度的一种方式。--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4:59 (UTC)[回复]
    请您不要混淆视听,WP:引注炸弹中的“常识”是指如“太阳从东边升起”、“中国位于东亚”这类为大众普遍认知的公共知识。而50-60年代中国的地图将相关岛屿标识为“尖阁诸岛”显然不属于“常识”范畴,而是需要佐证的历史细节。
    另外@Ghostingb所指的你的WP:OR编辑,正是我向您提出的质问中的第六点,即你将同段落的第二句修改为违反符合来源支持的“标记为美国琉球民政府托管”,请您不要浑水摸鱼。
    关于您反复提出的“SOAP宣传”指控,我已在上述5点中详细质疑其逻辑矛盾之处:日本官方来源仅用于佐证特定历史细节,何以构成宣传观点?您自己在同段落最后一句添加中国官媒的来源,按你自己的标准,为何不属于构成宣传观点?日共作为万年边缘在野党何以代表“日本官方”?为何删除英文来源的华盛顿时报? 该段落原本无来源。我同时添加了中文日文英文等多方面的来源后,您反复以无效理由选择性删除外文来源的行为,很明显是双重标准下的内容审查。
    总之,请您正面回答我上面向你提出的6大质疑,而不是在@Liu116要求您不要擅自编辑后依然我行我素觉得仿佛自己是条目拥有者,谢谢。--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4:47 (UTC)[回复]
    既然目前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争议前历史版本,现在的状况下最好的做法就是在别人回退你的编辑之后不要再做进一步回退,不管是哪一方都应该是如此,虽然我昨天也提醒了Ghostingb这样编辑条目不妥当,但我仍不认为Lvhis作为当事方之一,拿“Ghostingb的编辑属于误回退”做理由来进行回退是合适的。--💊✖️2️⃣3️⃣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6:59 (UTC)[回复]
    我已充分说明立场,为避免陷入编辑战我也早已暂停编辑。
    关于之前多次被Lvhis删除的人民日报1953年报道内容、《顺风相送》成书年代的归属性表述,以及被贴上宣传和轰炸标签的其他非中文来源,尽管我认为这些内容非常有价值,Lvhis回退的理由也丝毫站不住脚,但是我并未坚持恢复,而是一直在期待能够通过理性讨论达成共识改善条目。希望最终结果有利于条目质量提升。--赛博杀毒卫士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13:29 (UTC)[回复]
    真正的CITEBOMB的例子。同Liu116,現在這個明顯不是CITEBOMB,另外你舉不到「標記為美國琉球民政府託管」的來源,因此有OR的問題。---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6:39 (UTC)[回复]
    这个「標記為美國琉球民政府託管」疏忽了,已立即做了修改。有关两岸过去地图引注的引注炸弹问题,因为有《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存在,这个叙述岛屿列屿本身的条目不应过多着笔。当年形成共识时,就包括有:
    關於釣魚台的主權爭議,請到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編輯;有關於因為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所衍生出的活動,請到保釣運動編輯,現在三個條目都在轉錄同樣的新聞,那又何必分出三個條目?--門前雪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3:27 (UTC)[回复]
    同意。如要写的话只简略带过即可,具体的放在相关的条目。PurpleHyacinth 2012年8月19日 (日) 02:02 (UTC)[回复]
    所以@Liu116阁下的“但考量到主题本身的性质,例如涉及到政治争议、战争等,刚好F、G、H代表不同阵营,部分读者往往会怀疑不同阵营说法不一,那么F、G、H在这里就又都全部都要了”有些多虑了,有关两岸过去地图所涉及的这些方面《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里都有。--Lvhis留言2025年6月8日 (日) 03:36 (UTC)[回复]
    纯粹放在方针指引解读的角度来看,并不多虑,我也说过了,我对这个议题不熟,只知道一些相对更容易被怀疑真实性的信息,可以适当追加用来证明完全一样的事情的来源,方便读者交叉比对,无论如何,当你需要在同一个句子里加五个来源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这五个来源各自的作用是什么。--💊✖️2️⃣3️⃣留言2025年6月8日 (日) 04:33 (UTC)[回复]
    阁下曾提到“上一个稳定的版本是5月2日,然而我发现那个版本当中,涉及争议的其中一个段落是没有来源的,所以我就没回退到那个版本当中”。我感觉是因为有关语句内容(除了那个「標記為美國琉球民政府託管」)在《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里都有、都附有来源;两岸当时的地图曾标有“尖阁诸岛”或“尖阁群岛”此事本身并无疑问,当时及之后对此条目熟悉的编者们就没在意,有争议的是当时这种标示是何原因、对主权宣誓或默认是否有意义。我又细读了一下《琉球等島嶼托管》这个小节,感觉涉及地图这一段落有些突兀,我准备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那里提议删掉这一段落,若想多加来源展示或展开各自的作用,应移到《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 》条目中合适的章节中,在互助客栈看看有无更多的人有兴趣参与提供意见。现在此条目暂时全保护,基本上与5月2日及之前的稳定的版本大体相同,我不再在此留言了。--Lvhis留言2025年6月10日 (二) 00:20 (UTC)[回复]
    討論修正:整理列表格式。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2025年6月8日 (日) 15:19 (UTC)[回复]

风来居士、Isehar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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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良弼 (愛新覺羅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所添内容主体为围绕电视剧角色的争议,而非历史真实人物的争议,不应放在历史人物条目
  • 发现人:风来居士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15:57 (UTC)[回复]
    本词条大部分内容是我提供的,包括部分首创研究成果。关于电视剧《人生若如初见》的争议,核心就是围绕良弼,如果撇开良弼,该剧其实没有什么大的争议。问题的核心,就是良弼,一个满清亲贵、改良主义者以及立宪主义者,是否可以得到客观的评介?--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Isehara13討論貢獻)於2025年5月27日 (二) 16:08 (UTC)加入。[回复]
    @Isehara13,「包括部分首創研究成果」是您我首創成果?--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23:54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良弼词条虽非由我创建,但其最初版本多源自百度百科的良弼词条,而我正是该词条的主要贡献者,许多资料亦出自我所撰写的论文,譬如弄清了良弼的世系,以前百度百科及网上都说他是“多尔衮后裔”、“伊里布之孙”。2021年4月至7月,鉴于维基百科中良弼词条内容简略且存在诸多错谬,我和我学生基于最新研究成果,对该词条进行了全面修订,内容几乎翻倍,并附上详尽的注释与参考文献,旨在防止无知者以民国革命党的政治宣传材料进行无谓争辩。历史研究应以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如档案、原始记录、当事人回忆等,而对于后世流传的传闻,则需通过交叉比对加以辨别。你说说,难道我不可以自诩这个词条是我的“首创成果”?请问你对良弼有什么研究?--Isehara13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06:15 (UTC)[回复]
    我支持風來居士的刪除。加入的內容主要是關於《人生若如初見》中對良弼的描述,此種內容如果並非WP:OR,應該移到該劇條目,良弼條目應該只提到《人生若如初見》中良弼是主角之一。正如毛澤東的條目中,不應該有大段關於《建黨偉業》中對毛的描述。--歡顏展卷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22:14 (UTC)[回复]
    其次,风来居士 网友最初删除我提供的词条内容,其理由是"疑似人工智能生成的无来源信息"。当然“疑似人工智能生成”乃无稽之谈,“来源信息”已经提供经精筛的若干权威华文媒体文章或报道,如有必要,还可以再提供10或20条,不过似无必要。相信前述网友现在也明白,原来的理由已不成立,继而就借口“这种内容放在电视剧,与历史人物无关”,所谓这种内容“与历史人物无关”,舆论群情汹汹的争议不就是针对他们认为必须是“反面人物”的特定历史人物吗?人物评介争议难道不是人物词条的一部分吗?--Isehara13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16:31 (UTC)[回复]
    @Isehara13(针对编辑差异87474147请勿将留言放在他人的留言中。我已挪至你的留言裏。 ——自由雨日🌧️❄️ 2025年5月27日 (二) 16:36 (UTC)[回复]
    Thx.--Isehara13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16:43 (UTC)[回复]
    此君本欲辩解,不料正是其破坏条目的招供。第一,证明了这完全是此人原创研究(“包括部分首创研究成果”“难道我不可以自诩这个词条是我的‘首创成果’?”);第二,这是影评式的观点;第三,人工智能生成的嫌疑不能排除,其所提供之参考资料第一并未完全覆盖,第二并不完全对应,只需对照便知。总之,理应删除。--风来居士留言2025年5月29日 (二) 02:14 (UTC)[回复]
    楼主又来混淆视听。此处所说的“原创研究”,是指正文部分有关良弼生平的内容,而非“争议”章节。良弼的出身世系、幼年经历、留学背景等内容,包括注释与参考资料目录,难道属于“争议”的范畴吗?这部分恰恰是我的“原创研究”成果。而“争议”部分本就无须原创,只需整理归纳各方观点即可。楼主的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电视剧只是引发讨论的表象。良弼其人,今人知之甚少,其事迹骤然成为热议话题,不正是因为电视剧带动的讨论节奏吗?借由电视剧,各方借机表达自己对良弼的评价与立场。如果说背后确有更宏大的议题,那便是中国社会转型之路究竟应走暴力革命,还是持续改良之争。对良弼的重新审视始于2011年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当时学界兴起了一股重新评析辛亥革命、重估改良主义与君主立宪制的风潮,甚至将之与现实中的“改革该往何处去”联系起来(暴力革命 vs. 持续改良)。良弼,正是这一系列讨论中的关键一环。因此,围绕其历史定位的探讨绝非无关现实的空谈。
    “争议”章节只是对网络上有关良弼讨论的一个综述,参考了近十篇网文,如有需要,我完全可以逐一列出,毫无问题。至于所谓“人工智能生成”的质疑,纯属臆断。难道如今简中网络上的文字都是用 AI 写出来的吗?此说实在令人惊诧,只能说是“中国特色”。倘若果真如此,那也只能说明部分简中使用者的学风堪忧、思想贫乏罢了。--Isehara13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12:03 (UTC)[回复]
    (!)意見,Isehara删除的大部分内容没有来源支撑,在提供合适内文脚注前,应当维持风来居士的版本——Mirfaek 2025年5月31日 (六) 05:36 (UTC)[回复]
    对于“提供合适内文脚注”的要求,非常愿意配合,只要诸位不觉得争议章节的“内文脚注”对词条其它部分的注释,没有构成喧宾夺主就好。
    P.S."Isehara删除的大部分内容"——指正一下语病,我没有删除任何内容,而是被删除方,正确的说法是“Isehara删除的大部分内容”。--Isehara13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05:47 (UTC)[回复]
    感谢指正;我一般认为所有内容应该配上来源脚注以保证可供查证。——Mirfaek 2025年5月31日 (六) 05:51 (UTC)[回复]
    我劝你最好还是别辩解了,越辩解越让人觉得你是在添加影评(好听)或者兜售私货(难听)。根本不需要我来指证,你越说越证明删除的必要性。PS:用朱雀大模型检测,ai率百分之百(必定ai为77.18%,疑似ai22.82%,人工为0)--风来居士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1:58 (UTC)[回复]